跳到主要內容區
柏傳媒|The BO Media

發錢了!「幸福物資券」「在這地」開放領取 每人1000元、7-11也能用!

發布日期 : 2025-04-29

圖片來源:花蓮縣政府網頁頁面

發錢了!花蓮「幸福物資券」開放領取 每人1000元、7-11也能用!

為協助經濟弱勢族群減輕生活負擔,花蓮縣政府推出的114年度「幸福花蓮」生活物資券補助政策正式上路!自4月25日起至4月30日花蓮縣內13鄉鎮市同步發放,每位符合資格的民眾可領取總額1,000元的物資券。今年除了維持原合作通路,更首度納入超商7-ELEVEN,讓居民就近採買生活所需,大幅提升使用便利性。
 

弱勢關懷再升級 1千元生活補助上路

根據花蓮縣政府公告,本次「幸福花蓮」生活物資券專為符合特定福利資格者設計,發放對象包括:114年3月31日前已列冊的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、領有身心障礙補助的輕度、中度以上障礙者,以及申領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者。每人將可領取5張面額200元的物資券,共計1,000元,可用於購買各式生活必需品。

縣府指出,物資券屬於有價證券形式,必須憑通知單與蓋章領取,並在指定地點於公告時間內辦理。若無法於指定日期領取,仍可於4月25日開始的隔日起至5月29日之間,前往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補領,逾期則不予補發。
 

使用範圍擴大 全縣7-ELEVEN超商可使用

物資券可使用範圍相當廣泛,除去年合作的全聯、統冠、愛買、家樂福、農會超市與「199」等通路外,今年新增「統一超商7-ELEVEN」,全縣門市全面適用,讓受補助民眾能更靈活運用資源、就近採買食材及日常用品。

花蓮縣社會處特別提醒,物資券僅限購買食品、清潔用品等生活必需品,不得使用於購買菸、酒與檳榔等項目。使用期限也有所限制,所有物資券須於114年10月31日前使用完畢,逾期將作廢、無法兌換。此外,一旦遺失或毀損亦無法補發,請民眾妥善保管。
 

縣長:不讓任何人被遺忘

花蓮縣長徐榛蔚表示,「幸福花蓮」物資券計畫自推出以來,獲得縣內民眾廣泛好評。今年進一步提升發放額度並擴大使用場域,是縣府持續落實福利正義的具體展現。她強調:「讓每位花蓮人都能在需要時獲得實質幫助,是我們堅持的理念。」

針對外界關心發放細節,社會處表示,領取通知書將主動寄送至符合資格的民眾,收到後請攜帶蓋有私章的通知單,依指定時間地點完成領取程序。若臨時無法到場者,則可自隔日起至5月29日前往戶政事務所領取,逾期視為放棄,不再補發。
 

「幸福花蓮」不只是名字 而是一份溫暖的實踐

此次物資券補助政策,不僅提供實質購買力,更傳遞出花蓮縣府對於弱勢族群的關懷。透過擴大合作商家與延長補領期間的安排,降低交通與時間成本,確保福利落實到每一位需要幫助的人。

社會處提醒,為避免遺漏重要資訊,民眾可隨時至花蓮縣政府社會處官網(https://sa.hl.gov.tw)或縣府Facebook專頁查詢最新公告內容。也呼籲符合資格者盡早完成領取,並妥善使用物資券,將其用於最需要的生活支出上。

最新新聞

最新新聞

更多新聞

更多新聞

購物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