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年跨域就業補助!符合資格最多領12個月補貼,申請方式、補助內容一次看
發布日期 :
2024-11-28
(示意圖/取自photoac)
為協助青年克服異地就業的挑戰,政府推出青年跨域就業促進補助,針對首次跨域尋職的18至29歲青年提供多項補貼,讓求職和就業更順利。以下整理申請資格、補助金額與申請方式,幫助您快速掌握重點!
申請資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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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齡限制:
- 年滿18至29歲未在學的本國籍青年,且需具備就業意願。
- 若為高級中等學校畢業生,則不受18歲限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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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次跨域尋職定義:
- 申請人需在開立介紹卡並推介就業前,未曾參加勞工保險。
- 推介地點或就業地點與日常居住處所的距離需達30公里以上。
補助內容
1. 求職交通補助金
- 每次500元,特殊情況可核實補助至1,250元。
- 每年最多申請4次。
2. 異地就業交通補助金
- 按居住地與就業地距離計算,每月補助金額如下:
- 30公里以上未滿50公里:1,000元/月
- 50公里以上未滿70公里:2,000元/月
- 70公里以上:3,000元/月
- 最長補助12個月,可與租屋補助金變更互領。
3. 搬遷補助金
- 核實發給,最高每次30,000元為限。
4. 租屋補助金
- 按租賃契約金額的60%核實發給,最高每月5,000元。
- 最長補助12個月,期間可與異地就業交通補助金變更互領。
申請流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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求職登記:
前往公立就業服務機構進行求職登記,並接受就業諮詢與推介,需確保推介地或就業地距離日常居住處30公里以上。 -
完成搬遷或租屋:
因工作需求搬離原居住地或租屋,且新居住地需距就業地點30公里以內。 -
提出申請:
- 需在同一雇主連續受僱30日後,向就業當地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提出申請。
申請期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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求職交通補助金:
開立介紹卡並推介就業後,地點距離30公里以上者可申請。 -
異地就業交通補助金:
自連續受僱滿30日之日起,90日內提出申請。 -
搬遷補助金:
自搬遷日起,90日內提出申請。 -
租屋補助金:
自受僱並租屋日起,90日內提出申請。
這項補助計畫旨在幫助青年快速融入異地勞動市場,降低交通與生活負擔,提升就業便利性。想了解更多,請參考《勞動部勞力發展署》的詳細說明並記得準時申請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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