勞保繳滿20年,卻因這個疏忽導致退休金全數充公!勞保局揭露:200萬元領不到的原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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許多上班族辛勤工作多年,期待在退休後能享有足夠的退休金安穩度日。然而,一個不小心,原本累積多年的勞工退休金可能會因過世後未及時請領而充公國庫。勞保局提醒,勞工過世後,其家屬必須在10年內申請這筆退休金,否則超過時效將喪失領取資格,等於勞保費用白繳。
勞保繳滿20年,退休金卻有充公風險?
根據現行規定,勞工在過世後,其遺屬可以申請包括喪葬津貼、遺屬年金與遺屬津貼等勞保給付,但許多人會忽略退休金的請領。這筆退休金可由勞工本人、生前指定的請領人或遺屬領取。然而,如果家屬在勞工過世後的10年間沒有提出申請,該筆退休金將充公,之前繳納的勞保費用也等於白繳。
勞保局揭露200萬元退休金的計算方式
根據《旺得富理財網》提供的數據,以每月提繳薪資4.6萬元為例,如果勞工僅依靠雇主按6%的比例提撥,且資金報酬率為4%,那麼在20年工作年資下,退休金專戶可累積約105.2萬元。而如果勞工選擇自行提繳6%,則這筆退休金可以增至210.4萬元。這筆錢對於退休後的生活無疑是一筆重要資產,但如果不及時請領,這筆累積下來的資金將無法享用。
勞保局三步通知機制,保障遺屬權益
為了確保勞工家屬能夠在期限內申領這筆退休金,勞保局設有三階段的通知機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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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階段:勞工過世後,勞保局在核定遺屬勞保死亡給付時,會註記有退休金可供請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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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階段:若勞工過世超過兩年仍無人請領退休金,勞保局會主動發函通知家屬,並附上申請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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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階段:如果勞工過世已經超過8年,仍然沒有人來請領退休金,勞保局會再次發函提醒。
遺屬申領勞工退休金的條件與流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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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工於退休前過世:應由其遺屬或遺囑指定的請領人一次性領取退休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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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工已開始領取月退休金:若勞工在尚未達到平均餘命或所定請領年限前過世,月退休金將停止發放,由其遺屬或請領人領取專戶中的結餘金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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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領順序與規定:
- 順位依次為配偶及子女、父母、祖父母、孫子女、兄弟姊妹。
- 若同一順位有多人,則需共同領取,並自行分配。
- 若勞工生前有立下遺囑指定其他請領人,則從遺囑進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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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求權的消滅時效:自勞工死亡的次日起算,10年內不申請即喪失請領資格。
這些規定對於遺屬而言至關重要,不僅牽涉到數百萬的退休金,更關乎多年勞保費用的去向。因此,勞保局提醒所有勞工與其家屬,務必留意請領期限,避免因疏忽而無法享受應得的退休保障。